組織章程更新:把「退場機制」寫進規則

組織章程第二版上線 — 把創辦人離場、爭議處理、解散條件都明文寫進去。

組織治理常被視為瑣碎,但對一個跨校、跨世代運作的青年組織而言,章程就是一份「未來想要怎麼一起做事」的承諾。IYC 在 2025 年下半年完成章程第二版,最大的修訂不在外觀,而在三件「事前沒人想談、事後出事才痛苦」的事:創辦人離場、爭議處理、組織解散條件。

新版章程把創辦人離場的觸發條件、交接時程、財務交還順序逐條列出;爭議處理新增三級對話制度(內部會議 → 外部顧問仲裁 → 章程委員會表決);解散條件則明確規定組織淨資產的分配對象,必須是同類別的青年公益組織。這些條款被寫入時,並不是為了預期失敗,而是為了讓每位現任夥伴知道,自己離開組織後,留下的不會是混亂。

IYC 的核心治理小組由 5 位現役理事與 3 位學生顧問共同審議,第二版章程在 4 場會議內定稿。所有條文上線後皆採開源形式公開,任何學生組織皆可參考使用。